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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研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招聘2015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中共党员,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引进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教学教研工作岗位应聘条件

⑴热爱党校教育事业;

⑵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胜任党校教学科研工作;

⑶身体健康。

2.校刊编辑工作岗位应聘条件

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⑵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与表达能力,胜任党校校刊编辑工作;

⑶身体健康。

3.图书管理工作岗位应聘条件

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⑵掌握图书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具有熟练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和开发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且胜任数字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⑶身体健康。

4.信息管理工作岗位应聘条件

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⑵熟练掌握信息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管理等工作;

⑶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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