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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焦作大学人事处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领取《面试通知单》。应聘者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笔试 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未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为准。
(2)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面试人员现场抽签并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当场打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面试采取课程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者自我认知、专业知识水 平、教学技能、综合分析与创新、应变与解决问题、气质风度与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课程试讲占70分,答辩占30分。
①课程试讲为专业内容。试讲内容提前2小时以抽签形式告知本人,现场备课。试讲时间20分钟。
②答辩。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和对教育教学认识的程度,以及在专业知识领域内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常见教学问题的能力。时间长度一般不超过10分钟。
(4)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70%。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照向高学历者优先、向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录 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五)考核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核。
联系电话:0391-2989061
联系人:赵老师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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