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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或技能考核。
(一)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请考生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参加。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或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在本次招聘网站公布。
(二)或技能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考核人员。实际参加面试或技能考核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或技能考核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组织现有人员面试或技能考核。
2、面试或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报考文化课教师和专业理论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按指定教材通过试讲的形式考察报考者的教育教学水平;报考生产实习教师岗位的人员参加技能考核,通过实际操作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
3、考生在面试或技能考核时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4、面试或技能考核成绩在本次招聘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专业理论教师和生产实习教师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或技能考核成绩×60%。
六、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 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面试 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招聘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且经核实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
(三)、本方案由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26971179
原标题:开封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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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高级技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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