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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体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6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平顶山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3.2015下半年省考合格人员(按2015年以前学历标准认定)。

(三)学历标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 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 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发布。申请人可根据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要求,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了解相关情况(网站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

2.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3.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4.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15vip太阳成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网上申报时间:4月11日—5月10日(工作日的8:30—17:30)。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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