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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胜冰,电话0377—63263555。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县人员
体检时间:2016年5月20日,早上7:00 (不要错过体检时间)
体检地点:方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公疗医院)
联系人:刘丰源,电话15093004890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和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致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 jszg.haedu.gov.cn”)。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天早 上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在早上进行,采血后方可就餐。
(三)现场确认阶段(6月20日-6月24日)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中专、高中教师资格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我县人员网上申报及体检后,均在规定时间内到方城县教育体局西二楼218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填写内容一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2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一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6月28日-7月8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认定通过人员名单将公布在方城县教育信息网。
四、证书领取阶段(8月上旬)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于8月上旬到确定点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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