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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年6月28日-6月29日
地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提交申请材料地点为三门峡市行政服务中心507教育局窗口(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银山大厦,联系电话:2775358)。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提交申请材料地点为灵宝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综合服务大厅(新华路与桃林街交叉路口东南角,联系电话:8656175)。
2. 现场受理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b4纸规格,正反打印(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填写内容一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b5纸规格。(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b5纸规格(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生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1份)。
(9)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师范生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10) 与网报相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1)、(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三)体检
相关人员持身份证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事宜请提交申请材料时咨询报名点。
(四)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7月4日-7月6日)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五)证书领取阶段(8月上旬)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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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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