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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书》造成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
3、面试方案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体检通知书》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等以《体检通知书》上确定的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3、教师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其它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考核。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
未按时提交齐全考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考核不合格。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照招聘岗位,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中小学聘用人员全部充实到农村中小学。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均在孟州市人民政府网、孟州市教育局网发布。
咨询电话:0391-8150102
本简章由孟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孟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孟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要求对照表
附件3:孟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孟州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孟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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