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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关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面试资格确认公告)。拟面试考生应本人携带面试资格确认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职称证(在职人员提交)及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接受现场资格确认。在职教师还须提交由任教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任教经历证明。

经过面试资格确认,根据学科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的,经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试讲及答辩。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及幼儿园教师还需自带相关体音美教学器材物品(钢琴除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3.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再递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拟招聘名额空缺,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聘用

依据体检情况,对合格人员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在聘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人员,首次聘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聘3年。

(二)聘期内,被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郑州高新区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享受郑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三)聘期内,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的人员入编;连续6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入编;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它

(一)本公告同时在郑州教育信息网、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郑州高新区人才网、郑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除本公告在上述网站发布外,其它与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仅在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发布。

报考人员未按照2014年郑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属于毕业生的,需在办理人事关系时提交就业报到证,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七)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八)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的同时,于2014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郑州高新区国槐街、金梭路交叉口火炬大厦南楼4楼教育局会议室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十)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798239860923660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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