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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等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拟招聘教师共计75人。为了确保招教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附件一)
二、招聘的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应往届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各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陕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册在编正式人员;
2、陕县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以往的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凡因违规违纪受过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依据实施方案发布公告,分别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陕县教育体育局网》和陕县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陕县人社局公示栏、陕县教育体育局公示栏、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处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由陕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陕县人力资源市场(县政府西200米);
3、报名人员须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应提交学校提供的有关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若在招聘过程中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程序的,随时取消其考聘资格。
4、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取消的岗位在《陕县教育体育局网》进行公示。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重新选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它岗位。不能重新选报的,退还相关费用。
5、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①高校毕业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退役士兵须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退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报名工作结束后,7月25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复核,进一步确定加分资格。
加分资格确认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五年内不准参加我县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和信息采集费共72元。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4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持身份证和笔试考务费收据到陕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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