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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曾在驿城区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教师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教师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基本程序进行:

(一)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驿城区人社局一号楼四楼4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2828335、0396-2828909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提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填写《2014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

(四)笔试工作

1、这次招聘,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有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和改卷,实行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以师范类教材专业课为基础,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

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占30%);

专业知识内容包括:

报考专业教师岗位的考生,根据自己报考的职位选考相对应的专业;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各学科综合(占70%)。

3、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站。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场。

5、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我区服务、截止2014年6月30日连续计算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河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3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区组织部门出具),由区人社局统一审核并公示。

如发现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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